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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语言使用情况和语言相关政策
作者:
2017年01月05日

英国的语言使用状况

英国的语言资源非常丰富。英语(约6000万人使用,占总人口的98%)是英国事实上的官方语言(de facto official language)。除英语外,主要的土著语言还包括苏格兰语(约150万人使用)、威尔士语(约70万人使用)、爱尔兰语、盖尔语和康沃尔语等。此外,英国还有上百种外来语,根据2011年人口普查数据,使用最多的十种外来语言为波兰语(约54万人使用)、旁遮普语(约27万人使用)、乌尔都语(约27万人使用)、孟加拉语(约22万人使用)、古吉拉特语(约21万人使用)、阿拉伯语(约16万人使用)、法语(约15万人使用)、汉语(约14万人使用)、葡萄牙语(约13万人使用)、西班牙语(约12万人使用)。(注:以上数据均为2011年人口普查数据)

英国双语和多语标识

英国的少数民族语言保护

2001年3月,英国政府签订了《地方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欧洲宪章》,以此保存和促进英国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

盖尔语(Gaelic)作为苏格兰高地的主要语言,在18、19世纪被认定为粗俗卑劣的部落语言而遭到英格兰政府的大力清扫以至于人口数大量减少,直到19世纪末盖尔语才受到少数民族教育的保护。2005年,苏格兰政府颁布《盖尔语言法案》,首次明确了盖尔语的地位,即与英语同样需要得到尊重。

1989 年,政府颁布的《教育改革法》规定所有的中学要教一种外语,明确规定可以教爱尔兰语(Irish),爱尔兰语成为了中学课程中的一门选修科目。随后政府又颁布了《1998 年北爱尔兰教育法令》,该法令规定,教育部有责任促进与鼓励爱尔兰语学校,同时还建立了与爱尔兰语教育相关的合法性组织以促进和规划北爱尔兰的爱尔兰语教育。

在威尔士语的保护上,英国政府于《1988年教育法》中将威尔士语(Welsh)列入了威尔士语学校的核心科目;将威尔士语列入了在威尔士的非威尔士语学校的基础科目。《1988年教育法》的规定意味着在英国威尔士地区,威尔士语在基础教育中被当做第一语言或第二语言所运用,扩大了威尔士语的教学范围,使更多的学龄儿童接触并学习威尔士语,确立了威尔士语的重要地位。1993 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93 年威尔士语言法案》,该法案巩固了威尔士语言的地位,规定威尔士语和英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各个行政部门必须提供双语服务,并制定一系列有关威尔士语的语言计划,为了推动威尔士语的使用,该法案主张建立专门的机构以促进其发展。在该法案的支持下,成立了威尔士语言委员会,将促进威尔士语的使用作为活动宗旨。

英国的英语语言推广

在英国,有关英语的推广普及一直受到历届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语言作为立国工具”重要性的日益凸显,英国政府逐渐把对外语言推广作为其对外政策的一部分,成立相应的语言推广机构便成为英国政府实施语言推广政策的首要任务。

英国文化委员会(The British Council)是唯一一个专门致力于海外英语推广的准官方机构,是当代英国海外英语推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主体。英国文化委员会始建于1934 年,其前身是英国对外关系委员会(British Committee for Relations with Other Countries),根本使命为展开对外文化宣传和推广英语语言。英国文化委员会通过设在全球47个国家的教学中心为英语学习者提供高质量的语言教学服务。由英国文化委员会、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三家机构在 1989 年联合推出和经营的国际英语测试系统(IELTS)(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中文简称“雅思”)是一个国际性的英语水平标准化测试项目,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英语水平,以判断其在英语国家学习或生活的适应能力,内容涵盖听力、阅读、写作和口语四项语言技能。此外,培养海外英语语言教师、出版教材图书和提供奖学金等也成为英国推广英语语言的途径。